……这还是三天里跑遍广门后能找到的最便宜的房子! “虽为陋室,亦足存身,”三十余岁瘦高个儿,一脸孔乙己相的房主傲慢地说道,“足下有何置喙处耶?” “……能便宜点儿吗?”她怯懦地问了一句。 孔乙己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不可。” ……斩钉截铁,没有一点通融的余地。 “还有件事,须得与足下分说明白,”房主伸手指了指周围这些破旧家具,“足下若要留用这些木器,须得再拿三千钱来。” ……5魅狗的人缘是这样的。 过定金,约定第二再去办手续后,疲力尽的房奴回了客舍。 一打开门,一室藉。 她所住的这个单间拢共只有一榻一席一案几,外加她存放的铺盖卷而已,一目了然,偷是没什么值得偷的。 ……就只是悬在梁下的那条绳子被老鼠坚持不懈地啃断了而已。 从榻上到地下,屋子的麦饼残骸上面都遍布了嚣张的牙印。 “小人即唤仆役来收拾,郎君勿怪。” 被投诉唤来的店家瞥了一眼案发现场,也并不怎么大惊小怪。 但看到客人一脸气愤,这位店家思考了几秒后,指着一地的饼渣,颇为敬业地给出了一个处理方案: “今店中进了几条好狗,不如晚间送一瓯汤来,泡饼吃正好,如何?” 第5章 天气转暖,牡丹花开。 黄巾的余声渐渐消散,不起波澜,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巫师入雒。 但这对广门里东三道的街坊邻居们来说,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毕竟自从光武帝迁都雒以来,市民们对于天子驾崩这种事,看得颇为淡然。 ……甚至连热闹都懒得看的那种淡然。 除了巫师入雒,牡丹花开之外,还能让邻居们聊一聊的话题,大概就是羊家新招的那个帮佣了。 长得貌不惊人,看起来瘦瘦小小,不太起眼,尤其沉默寡言,轻易不开腔。 只是那个杀猪手法确实利落得过分了。 同在羊家帮佣的李二虽没见过老主人初杀猪时什么样,但他可见过少主人第一次拎起杀猪刀时的模样。 那么大一头猪,从猪圈里赶出来要费力气,捉住捆好更要费力气,按住挣扎哀嚎的牲畜,快准狠地从喉咙处捅进去一刀,那更是没有几年的经验断然干不好的活计。 羊家需要帮佣也是为此——毕竟在常人的理解里,杀猪这活就不是一个人能做得了的。 那天着朝,少主人哆哆嗦嗦拎着刀,一刀扎下去,鲜血涌而出,猪却没咽下最后一口气。 不仅没咽气,反而在剧痛之下嚎叫着挣了绳索,踹开了几个壮汉,撒腿狂奔出门。 一整条东三道上,洒了这头猪的热血。 但这位新来的陆小郎完全不同。 清晨照例是要将头天送入圈中的肥猪选一头出来宰杀,李二带着两个帮佣也准备好了一应的家伙事儿,车路,正待拎着赶猪,将猪赶出来再围追堵截捆起来时,少年走了过来。 “要杀这一头吗?”他指了指猪圈中最为肥壮的一头。 那头猪不曾劁过,情凶暴,颇有几分脾气,送来这几令几个帮佣都吃了苦头,因而大家不怎么想惹它,小心地选了相对不那么暴脾气的其他猪。 为首的李二原本想出声提醒他,忽然却改变了主意。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个一脸漫不经心的少年,看起来有点讨厌。 初来乍到,吃个亏,丢个人,涨涨教训也不算什么吧? 反正待他被那头公猪追得院逃命时,自己上前帮忙给他救下来便是了。 想到这里,李二点了点头,“就它吧。” 少年身材并不高挑,也不健壮。 拎着一子走进猪圈时,就连最瘦弱的那头小母猪也可以一头撞他个跟头。 实际上这也是赶猪人常有的遭遇。 若是哪头猪发了怒,不仅能将人撞倒,一口咬掉半个耳朵也是有的。 但那几头猪迅速地躲开了,它们似乎十分忌惮这个瘦弱的少年,不愿凑到他身边。 只有不曾劁过,算是猪圈中王者的那头黑公猪被这个不速之客怒,它咧开嘴,鼻腔里迸出了浑浊而暴怒的声音,后腿蹭了两下泥土,便猛地冲了上来! 那头猪好歹也有数百斤的分量,这般冲过来,若真将他撞倒,恐怕肋骨也要撞断两! 察觉到自己很可能因为一点狭促的小心思而害了同伴,可能还要害自己被主人痛骂时,李二后悔了! ……但是后悔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在那一瞬,少年拎起了子,照着那头猪的脑袋砸了下去。 他只是侧了侧身,几乎没怎么换位置,那头猪冲到身边时,他刚好闪开,将子挥下,轻车路。 扑面而来的尘土里卷着猪圈的臭味。 随着子落下,先入耳的是骨头碎裂的响声,而后才是那口肥壮的畜生扑倒在尘土里的闷响。 李二见过许多次杀猪,但从来没见过这么杀猪的。 帮佣们全都惊呆了。 直到那个少年像拎一样拎起了这口几百斤的肥猪,丢在案上,提起了杀猪刀时,李二还是没反应过来。 “李二哥,拿个桶来?”少年疑惑的目光转向李二时,他莫名觉得膝盖有点软。 丝毫没察觉到自己已经准备拿起反派剧本的李二气愤地想: 再放任这小子猖狂下去,他在羊家帮佣中的威望就全完了! 少主人羊喜用过朝食,懒洋洋地走进院子,准备围观帮佣们捉猪时,发现几个人正忙忙碌碌。 案几上摆着一头猪,不仅已经杀好,而且褪了,去了皮,开膛破肚,正在切。 见少主人出来,李二颇为吃力地拎起了那个硕大的猪头,“郎君,您看这……?” 一头猪不同部位能卖得的钱自然是不同的。 猪肺、沙肝、猪血,这些都是极便宜,卖不出钱的部分。 猪头的卖价比这些能略高一点儿,但不多。 考虑到最近雒城内有许多巫师作法祈福,整个儿的猪头倒比拆零碎更能多卖出几个钱。 但这一个猪头很明显是不行了。 不是因为它七窍血的模样十分可怖,而是因为李二拎起它时,那个血糊糊的,还没褪的猪头很明显的变形了。 羊喜第一次杀猪时虽然十分狈,但也不至于在逮到那头血将要光,因而力气用尽,终于被擒住的猪时,非要再鞭一次尸,把猪头敲碎出气。 ……这可太荒唐了。 ……头一次杀猪的经历有点不太好。 ……尽管从那之后,咸鱼都长了记,下手得有分寸,不能将猪头直接打爆。 ……但要怎么处理那个变了形的猪头还是一件麻烦事儿。 ……汉朝人也吃猪脑,虽说那啥《礼记·内则》里特别详细地规定了人们不能吃这个,“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但在民间传说里,不能吃猪脑不是因为圣人不让吃,而是因为大家觉得吃猪脑会得软骨病,比较忌讳。 ……当然,再忌讳的食材在底层民众那里都不算什么忌讳,因而高热量高胆固醇的猪脑每次都不会剩下。 这个脑浆迸裂七窍血的猪头最后被当成新人入职福利,让陆小郎君拎回了家。 夕西下,卖菜卖的都各自收摊回家。 家徒四壁,冷锅冷灶的陆小郎君盯着灶上那个硕大的猪头,发起愣来。 暂时看来,张缗是真诚的,羊四伯也是真诚的,这份offer也是真诚的。 羊四伯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再加上年轻时服兵役受过几次伤,现下觉得力不从心,颇想将家当给长子,自己带着幼子去平县,趁着田价低廉,置办几亩田地,当个农庄主益寿延年一下。但大儿子对杀猪宰羊这种事并不在行,对于收放高利贷时可能发生的某些摩擦更不在行,所以他才需要这么一个帮手。 既能杀猪宰羊,又能镇住场子。 实际上,说“并不在行”,真是这位老东家过于懂得语言艺术了。 羊家的少东家羊喜是个二十六七的年轻人,因为家境殷实,家人对他曾经有不切实际的期望,比如说读书识字,在官府里寻个门路找点事做。 但这位羊大哥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子,书读几年没读出什么名堂,家里又没有个美貌妹妹让他实现人生小目标。既当不上官,回头来干杀猪宰羊的活计又嫌腌臜。每天最做的事是坐在门口跟街坊邻居们吹,顺便磨磨蹭蹭帮他爹干点儿活。 现在他爹准备退休,他也不打算接起杀猪的重任,能写契纸会算利钱,就算书没白读,他老子也不准备奢求更多了。 ……虽然听起来是个不争气的二世祖,但这样的老板似乎也省心的,至少格好,不折腾。 ……省心归省心,这个猪头还得想办法炮制才行。 首先,猪要清理干净。 整个猪头炉灶里用火烧一遍的难度太大,得换个路数。 她拔出匕首试了试,发现锋利程度也不足够贴着猪皮剔干净那点猪。 那要怎么办呢? 作为一个被动荒野求生三个月,生存技能全点的好青年,咸鱼觉得这本难不住自己。 不过在她伸手向身后时,脑海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幽幽的叹息。 【不管你平里想怎么胡闹,这毕竟是你的自由,】那个声音十分忧郁,【但此刻,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这有点儿尴尬,她想。 【我只是想填肚子而已。】她在脑内回应了这个声音,【作为我的伙伴,你不该给予我帮助吗?】ZZWTW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