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厌恶通过装神鬼的方法,来发鼠民们的勇气,唤醒他们的反抗神。 更憎恨那些将千千万万鼠民都当成棋子,恣意欺骗和牺牲的野心家。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想要在这个风云,危在旦夕的大时代,在最短时间内,将绝大多数鼠民都组织起来,从任人欺凌的奴隶,变成一支渴望胜利也不怕牺牲的铁血强兵。 再没有什么方法,比创造一个共同的祖先和神灵,更好的了。 就这样,孟超不动声地监控着巫医的大脑。 见他始终将脑电波的振幅,维持在相对微弱的程度,除了往鼠民们的脑域中,植入一段信息之外,并没有进行更多,更具破坏的行动。 孟超也就没有手,直到新的黎明降临。 鼠民们纷纷从睡梦中苏醒。 首先醒来的自然是冰风暴。 她先是微微一怔,像是没想到自己会发一个如此清晰的,关于大角鼠神和大角军团的梦。 随后脸一变,深深皱眉,低声道:“不好,似乎有人侵入了我的梦境!” 见孟超脸平静,她又大为诧异:“你知道?” 孟超点头,轻声道:“对方同样侵入了我的梦境,不过,除了导我做了一个对方希望看到的‘美梦’之外,并没有造成更加恶劣的后果。” 冰风暴心思电转,瞬间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她冷哼一声,道:“在圣光之地,很多巫师和女巫都掌握类似的秘法,想不到在图兰泽,也有通此道的高手!” 两人正说着,四周已经此起彼伏,响起了鼠民们的惊呼和赞叹声。 大家争先恐后地说,自己梦到了威风凛凛的大角鼠神,还有战无不胜的大角军团。 梦境中战云翻涌的天空是如此灿烂辉煌,从天而降的大角鼠神又是如此威严和神圣,而规模宏大到无法想象的大角军团,又是那么强大,像是一部由亿万零件组成的战争机器,足以碾图兰泽以及圣光之地的所有军队。 梦境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以至于鼠民中最讷于言辞的人,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当他们发现,所有人做的竟然是同一个梦时,先是目瞪口呆,随后就恍然大悟,紧接着泪面,意识到自己是在睡梦中,目睹了最伟大的祖灵的真容。 “大角鼠神,图兰泽古往今来最强大的勇士,竟然降临到我们每一个无比卑微的鼠民的梦境中,亲自给予我们启示和祝福!” “战无不胜的大角鼠神!战无不胜的大角军团!” “赞美鼠神!赞美军团!” 鼠民们动得面红耳赤,纷纷手舞足蹈,好似筋般顶礼膜拜起来。 有了这份坚定的“信仰”打底,接下来的坏消息,也就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了。 时隔一个昼夜,血蹄大军终于追赶上来。 这是必然的。 一天一夜时间,足够血蹄大军收拾黑角城的残局。 而在自己金碧辉煌的主城,吃了如此大亏的血蹄武士们,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罪魁祸首——这些该死的“老鼠”,从眼皮子底下溜走。 据说,数以万计的血蹄武士,分成数十支追兵队伍,气势汹汹地追赶上来。 他们掀起的烟尘,噬了西南方向的半壁天空。 其中速度最快的半人马武士,已经在昨夜追上了好几支落在最后的百人队。 可想而知,这些百人队全军覆没。 只有两名幸运的逃亡者,被堆积成山的尸体掩埋住,侥幸逃过一劫,被大角军团部署在逃亡之路上来回巡弋的斥候所救。 虽然这处营地架设得非常隐蔽。 但这片土地同样是血蹄武士们的家园。 很多来自地方乡镇的血蹄武士都在这里土生土长。 最多再有半天到一天,由半人马武士组成的锐骑兵战队,绝对会发现这里。 所以,没时间再休整了。 逃亡者们必须立刻出发,争分夺秒,和追兵,不,是和死神争抢速度! 同样还是以百人队为基本单位,但这次他们不能再沿着一条大路前进。 而是要分成十几个方向,惑追兵,分散突围。 肯定有人会被追兵拦截,永远留在这片浸润着鼠民斑斑血泪的土地上。 但也肯定有人能逃出生天,去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的领地界处,和大角军团主力汇合,掀起改天换地的狂。 “鼠神赐予我们最后的试炼,正式开始了!” 负责这座营地的大角军官瞪圆了赤红的双眼,声嘶力竭地吼叫道,“不要惧怕追兵,血蹄大军虽然凶悍,但他们不可能派出几十个战团来追捕我们,否则,几十万血蹄武士在辽阔无垠的原野上分散到极限,和我们纠上十天半个月的话,要用什么方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将他们重新集结起来,去向黄金氏族发起挑战? “别忘了,血蹄氏族最强大的敌人,始终都是黄金氏族,而不是我们! “再说,我们鼠民战士的战斗力,的确没有血蹄武士那么强横没错,但另一方面,我们消耗的食物,也远远比血蹄武士更少! “一名鼠民战士,随身携带十几二十斤重的油炸曼陀罗果实,就能在广阔的原野和茂密的山林间,坚持五六天甚至更长时间。 “而血蹄武士的身高动辄就是我们的一倍,体重更是我们的三四倍,五六倍,他们一顿就要吃十几斤甚至几十斤的曼陀罗果实,除此之外,还要噬大量秘药和图腾兽血,才能保持体内强劲无匹的图腾之力,随时处于稳定活的状态。 “想想看,如果我们将整片原野都变成战场,吊着血蹄武士们跑上三天三夜,那会怎么样? “要知道,忍饥挨饿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而对高高在上的武士老爷来说,一天不吃饭,他们体内的图腾之力,就会蠢蠢动! “对我们更加有利的是,随着大角鼠神的降临,黑角城内外已经有大批鼠民纷纷觉醒,不再甘心忍受血蹄武士的奴役,以至于血蹄大军掌握的辎重和炮灰部队大大减少,就算仍旧听命于血蹄武士的仆兵和奴兵们,也会被主子怀疑他们的忠诚。 “那么,谁来给血蹄武士运送粮食?难道要每一名血蹄武士都肩扛着几百斤甚至上千斤重的曼陀罗果实,来追赶我们吗? “明白了吗,我们绝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我们是有机会逃出去,甚至打赢这一仗的! “只要我们能咬牙多坚持几天,把战线越拉越长,追兵别说仍旧保持旺盛的士气和强大的战斗力,就连能否吃肚子,都是问题! “如果我们的表现足够出,能一路将追兵引到血蹄氏族领地和黄金氏族领地的界处,引到大角军团主力部队的刀锋之下,到时候,猎人和猎物的角,就会瞬间换位置,我们就能让所谓的追兵看到,在大角鼠神的祝福下,鼠民究竟能变得何等强大和凶残!” 这番话再次让孟超慨,大角军团的官兵素质之强。 虽然是开战之前的鼓动,但大角军官并不像血蹄武士那样,拉扯些虚无缥缈的老生常谈,什么“荣耀、勇气、骄傲”之类。 而是罗列敌我优劣的对比,将双方的优势和劣势都说得一清二楚。 虽然不乏夸大其词的成分。 但字里行间的五成事实,足以将所有鼠民的士气鼓舞到了极致。 “听说在昨天夜里,你们所有人都梦到了大角鼠神和大角军团?” 大角军官继续鼓舞道,“这就说明,大角鼠神完全预测到了追兵的行动,这次试炼的每一个细节,都在鼠神的掌握之中,而你们在试炼中的表现,也将被鼠神看得一清二楚! “所以,鼓起勇气,奋力拼杀吧! “如果追兵没有出现在你们的面前,那就咬紧牙关,竭尽所能地前进,去肩负拯救全体鼠民,创造第六氏族的神圣使命! “如果追兵出现在了你们的面前,那就是你们在大角鼠神的凝视下,展现武勇的最好机会,就算轰轰烈烈地战死,你们的灵魂也将回到大角鼠神的怀抱,以无比美妙的方式永生!” 因为鼠民们的确都在亦幻亦真的梦境中,看到了大角鼠神的真容,和大角军团无比威严的铁血战阵。 他们都对大角军官的鼓舞深信不疑。 一时间,非但没人惧怕追兵和死亡的到来。 甚至有人热血沸腾,摩拳擦掌地期盼着,自己所在的百人队能够撞上追兵,好在大角鼠神的凝视和祝福下,发出百倍的武勇和荣耀,和追兵同归于尽。 第1102章 生死之路 士气如此高涨,大角军官不失时机地向全体鼠民都分发了打磨一新的刀剑,平时极难吃到的黄金果,还有一枚用蜡封印,上面镌刻着神秘符文的药丸。 “这是鼠神赐予我们的神药!” 大角军官吼叫道,“只要我们对鼠神的信仰足够坚定,而情况又足够危急,咬破神药,灌入来自鼠神的无上神力,鼠民战士就能具备和氏族武士的一搏之力! “记住,从这一刻起,你们再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而是大角鼠神最忠诚,最荣耀,最勇敢的战士,高举你们的战刀,尽情释放你们的愤怒,让所有敌人都看清楚,当昔微不足道的鼠民们汇聚成惊涛骇浪时,究竟有多么可怕吧!” 整座营地内外,响起一片狂热的呼。 在呼声中,孟超眯起眼睛,仔细研究分发到他手里的“神药”。 他从手臂上拔下一极软极细的汗。 将灵能倾注到汗里面,把汗绷得和钢针一样坚硬、笔直。 随后,小心翼翼在蜡上面,戳出一个眼几乎看不见的小孔。 将小孔送到鼻腔下面,细细嗅探片刻,孟超闻到了一缕颇为悉的味道。 沉片刻,他高高挑起眉。 这种“神药”中蕴含的好几味原材料,都和龙城的“神变胶囊”,有异曲同工之妙。 都是拥有极强刺,能将人体内的多巴胺、脑啡肽、肾上腺素等等素的分泌,瞬间放大数十倍,活细胞潜能,令线粒体的质能转换效率疯狂提升的虎之药。 在龙城,神变胶囊能令身为普通人的悍匪,拥有暂时和低阶超凡者抗衡的能力。 而这种号称“鼠神赐予的神药”,刺似乎比神变胶囊更加强烈,药效应该也更好。 当然,活生命潜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龙城,服用了神变胶囊的悍匪,战过后,往往非死即伤,最好的情况,都要因为虚而瘫软在地,静养十天半个月才能稍稍恢复元气。 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当场自燃,或者因为体内的水分统统蒸发,活活烧成一具干尸了。 想来,服用“鼠神赐予的神药”,付出的代价只会更加惨烈。 但对逃亡者而言,这却是他们别无选择,唯一能和追兵抗衡的手段。 领到了武器、食物和神药的百人队立刻出发。 今天急行军的状态,比昨天更加糟糕。 一方面是得知追兵就在身后,甚至随时会仗着策马奔腾的优势,从侧翼绕到他们前面。 就算士气再怎么高涨,鼠民们终究有些心神不宁。 无论恐惧还是亢奋,都会导致身体僵硬,动作变形,在速度减慢的情况下,还会浪费大量体力。ZzwTw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