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葫芦自然是要带着的……”方逸拿过一个师傅经常背着的木箱,将竹简放进去之后,又把适才用过的酒葫芦放在了里面。 倒不是方逸舍不得葫芦中的酒,而是这葫芦本身就很有纪念意义。 因为从方逸记事起,这酒葫芦就和师父是形影不离,原本应该是黄的葫芦,已经被老道士摩挲的变成了深棕,屋外的光照在葫芦上面,隐隐显出一丝光溢彩。 “这几串珠也要带上,师父曾经说过‘静则神藏,躁则消亡’,这几件法器倒是可以修行的时候用……” 收好葫芦之后,方逸的眼睛看向了师父头所挂着的几串珠子,这些珠子有十二颗的手串有十八颗的手持也有八十一颗和一百零八颗的念珠,均是包浆浓厚,在老道士去世之后,方逸也时常把玩,所以泽很是光亮,看上去像是带着一丝灵气。 世人都以为手串或者念珠都出身佛教,其实不然,道教的修持也有用到念珠,不过道家通常称其为珠。 现如今佛道二门的关系,真正应了那句“世间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的谚语。 可确实如此吗?事实上,恰恰相反,作为外来的宗教,佛教有很多东西都是从道门中袭取过去的,就像是修行所用的念珠,并不是佛教所创制的,在佛陀时代所制的律仪中并无念珠的记戴,反倒是在早期的道家典籍中多有念珠出现。 白玉蟾真人《上清集》中记载,葛仙公“初炼丹时,常以念珠持于手中,每坐丹炉边,常念玉帝全号一万遍。”开启了道教念诵圣号法门的先河。 道家的道珠十二颗代表十二雷门,二十四颗代表二十四气,二十八颗代表二十八星宿,三十二颗代表三十二天度人上帝,三十六课代表天罡生煞之数,八十一颗代表老君八十一化,也代表九九纯之气。 道珠的一百零八颗,则是代表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不过老道士尤其喜八十一颗的道珠,他留给方逸的这些道珠中,八十一颗的有三串,其余的都只是仅有一串而已。 对于师父的用意,方逸心中却是明白的,因为师父所授功法,就和这八十一颗道珠有关。 《道法会元卷一七七·元素元辉府玉册》言:“凡出神,先当炼气习定,既气住为神。平坐面旺方,以手胗系鞋文脉,四动为一息,擎念珠,每一息掐一珠,各量人平常出入,渐渐加之,不要大段费力,恐不便。” 而陈泥丸真人在《翠虚》亦云:“八十放九咽其一,聚气归脐为胎息;手持念珠数呼。” 常人看到这两段话只以为是道经而已,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道家修行之法,方逸这十多年来打坐修行加持的时候,手中都是盘捻着一串道珠,师父留下的那些道珠,被他玩到今天也已经变得有些神光内敛了。 在手腕上各戴了一串道珠,又取了一串八十一颗的挂在了脖子上,方逸将道珠放入到一个布袋里装好放到了箱子里,眼睛瞄到了桌子上所放的一个铜质的罗盘上。 方逸师父所传下来的东西,多半都是老道士加持了数十年的物件,原本普通的东西以道经加持了那么多年,也都是成了法器,按照老道士的说法,在他做风水先生的那几年,这个罗盘就是他的吃饭家伙。 “师父,现如今世间清明,本就没有法事要做,这东西我就给留下了啊……” 方逸嘴里嘀咕了一句,将那罗盘拿在了手中,蹲下身体撬起了一块方砖,方砖下出一个不大的小,方逸将罗盘放了进去,他虽然不带走,但这总归是师父传下来的物件,也不能被别人平白拿走的。 “唉,连一个箱子竟然都装不……” 将罗盘收好之后,方逸看了一眼那个木箱,却是连一半都没装,不由苦笑了一声,师父还真是大方,除了给自己留了张自画像之外,其余的全都是些破木头烂珠子。 有些留恋的看了一眼师父的房间,方逸拿着箱子走了出去,不过他并没有回到院子里,而是拐入了左侧的那个房间,刚才收拾的是师父的遗物,现在方逸要拿的,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些东西还是都留在这里吧……” 走进自己房间之后,方逸从下取出了一个小箱子,看着里面放置的诸多用木头雕琢的小手小木马之类的物件,眼神不由变得柔和了起来,这些东西都是当年师父亲手给他雕琢的,伴随着方逸的整个童年。 “哎?我说,这些玩意你还都留着啊?” 窜进屋子的胖子看到那小箱子里的东西,不由大呼小叫起来,要知道,方逸小时候可是拿着那小木之类的玩意儿,从他手里换了不少零食吃的,只不过胖子没常,玩了几天大多又给还给方逸了。 “咦,这是什么?我怎么没见过?” 伸手在箱子里翻的胖子,忽然发现了一个系着绳子的小挂坠,正待拿起来的时候,却是被方逸一把抢了过去,没好气的说道:“别翻,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 受着掌心里那个骨质挂坠的温度,方逸的脸和刚才有些不同,他眼中闪过一丝难言的神,因为这挂坠对于他而言,实在是意义重大,这也是老道士捡到方逸的时候,他身上唯一的一个物件。 第5章 道士下山(下) 按照老道士的说法,他当年在道观门口发现方逸的时候,方逸浑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甚至连个包裹身体的襁褓都没有。 那时方逸身上唯一的一个东西,就是挂在他脖子上的这个吊坠,当时正被方逸含在嘴里往肚子里下咽着,憋的一张小脸通红,要是晚被老道士发现一会,指不定现在还有没有方逸这个人呢。 不过老道士似乎对这骨质的挂坠不怎么冒,他虽然告诉了方逸这挂坠是从他身上发现的,但却是从不允许方逸佩带,这让年幼的方逸十分的奇怪,拐弯抹角的打听出了这挂坠的来历。 在一次酒后,老道士告诉了方逸,原来这只比拇指甲稍微大一点,雕琢着一个看似简单线条的挂坠,其实是佛门的一个法器,而且还是密宗的特殊法器,藏语称其为嘎巴拉。 所谓嘎巴拉,指的是用人骨制成的念珠或者是法器,在所有宗教里,也只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 密宗又叫真言宗,是佛教的宗派之一,传于藏、青等地,由于其在实践中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礼仪,本尊信仰崇拜为特征,所以一直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 密宗法器多用人骨,当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它必须是喇嘛高僧的遗骨,就像是藏民们死后行天葬,把自己的尸体喂食给老鹰,以达到世祖割股喂鹰的佛教境界,体已经成为生灵的食物,骨头便捐出来做法器。 人骨念珠最多用的是手指骨和眉骨,因为佛教讲究因缘,僧人作法手指自然用得最多,而眼睛则是阅佛经明世情的地方,这两个部位可谓是最有因缘,是具有悟的骨骼,当然可以成为开启后人之智的法器。 手指骨做成的念珠一般来说较为容易,一般一副念珠十个手指的骨骼便可制作而成,而眉骨是比较硬的,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几位高僧的眉骨制作而成。 试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几位高僧的因缘在里面,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说那将是多么珍贵。 而且人骨念珠或者法器的制作十分复杂,因为全是手工制作而成,所以僧人要拥有非常高技艺的,每天还要磨出其光泽,这样可能要用十几年的时间,同时要凑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需要等十几位高僧圆寂,这样一来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六十年,甚至一百年。 只有指骨和眉骨制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而小腿骨等人骨制作的念珠只能叫做人骨珠,不能被称之为嘎巴拉,而由高僧人骨做成的嘎巴拉则是少之又少。 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在七八十年代之前,藏地和内地的接触一直都比较少,藏传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向都很神秘,要不是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恐怕他也未必能认出来这是由眉心骨所磨制的嘎巴拉。 按照方逸师父的说法,这枚嘎巴拉内蕴含着纯的念力,应该是一位得道高僧甚至是活佛眉心骨所制,只是佛道殊途,老道士虽然为人豁达,但也不愿自己这个道家弟子去佩带佛门法器。 方逸从小被师父养大,很是孝敬师父,所以他虽然知道这个嘎巴拉法器和自己有着莫大的渊源,但也从来都没佩带过,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将其取出来把玩一番。 “切,干嘛那么紧张?话说你什么东西我没见过?” 看到方逸不让自己触摸那个挂坠,胖子不由怪叫了起来,开口说道:“方逸,是不是胖爷我当兵走了几年,你小子勾搭上了哪个姑娘啊?老实代,这是不是姑娘送你的定情信物?” 说来也奇怪,方逸从小在山中长大,有时候跟着师父进入深山采药经常是风餐宿,但方逸偏偏长的是皮肤白皙相貌英俊,除了手心长有的老茧之外,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 在方逸和胖子等人十三四岁的时候,胖子和三炮有时也会带一些村子里的小女孩来找方逸玩耍,无一例外的是,那些相对要早一些的女孩,都会对方逸表达出某种好,搞的胖子很是吃味,如此才有这么一番说法。 “定情信物?亏你小子想得出来……”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东西是件法器,叫做嘎巴拉,是由人骨磨制出来的,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送定情信物,会送这玩意儿?” “人骨磨制出来的?靠,你不早说?” 胖子伸向那嘎巴拉的手连忙缩了回来,忙不迭的说道:“老道士就会搞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人骨头那么的东西也敢往身上挂,我说你把这玩意儿给我拿远点……” 胖子也算是从小跟着老道士长大的,知道老道士虽然平时有点儿疯疯癫癫的,但实际上却是位深藏不的高人,他手中也有很多常人所不懂的东西,是以只当这嘎巴拉是老道士传给方逸的。 “你懂个……”听着胖子胡言语,方逸忍不住笑骂了一句,“嘎巴拉是得道高僧的人骨所制,能驱避难,到你嘴里怎么就变成了呢……” 方逸也懒得和胖子多说,这家伙是个话唠,本就搅和不清楚,当下将那嘎巴拉拿在了手中,小心的摩挲了一下之后贴身挂在了脖子上。 作为自己身世唯一的线索,方逸自然对这个嘎巴拉异常的重视,以前师父在的时候方逸为了顾及师父的受不会佩带,但现在老道士已经驾鹤归西了,方逸自然要将其贴身收藏。 “我一正宗道门传人,戴着佛门法器,这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 受着口那嘎巴拉法器传来的一丝清凉,方逸心头也有点儿说不出的别扭来,原因却是老道士活着的时候没少编排现在的佛门,都是些挂羊头卖狗之辈,得道高僧已然是所剩无几了。 “好了,走吧,咱们去师父墓前祭拜一下,就能下山了……” 收好了嘎巴拉,方逸拍了一下手掌,他和师父都是身无长物的方外之人,除了常修行所用的几串道珠之外,也就那么几件破旧的道袍了,连那个师父留给自己的小木箱都没能装。 “嗯,老家伙死的时候我们不在,是应该去给他磕几个响头的……” 听到方逸的话后,胖子的注意力顿时从嘎巴拉上转移了过去,他虽然口头对老道士不怎么尊重,但从小却是没少吃老道士的酒,内心对其也是十分敬重的。 “等到他我有钱了,一定回来重修上清……” 拎着箱子和胖子出了道观,方逸回头看去,脸上现出了一丝不舍,在这里住着虽然觉孤寂清冷,只是此刻一旦要远离,那种离家的思绪却是涌上了方逸的心头。 “好了,以后胖爷和你一起来重修这里还不行吗?” 胖子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心思却是比较细的一个人,看到方逸脸上出的不舍之后,一把揽住了方逸的肩头,开口说道:“快点去看看老家伙的墓地吧,我倒是要看看,他给自己选了处什么风水宝地?” 老道士活着的时候,经常会叹自己空有一身堪舆点的本领,但却苦于没有后人,就算是自己选了一处上佳的风水佳,也是无法惠及后人。 “你小子可别动什么歪念头……” 看到胖子那滴溜溜直转的眼睛,方逸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没好气的说道:“师父曾经布下阵法,但凡有人敢侵犯他的墓地,都将会死无葬死之地,更何况师父那墓葬里什么都没有,你小子少打主意……” “哎,我说方逸,你别冤枉我啊,我哪里有那种想法……”被方逸拍了一巴掌,胖子顿时怪叫道:“我要是想去干那一行,也会去找我们自家老祖宗啊,就老道士那穷样,能有什么好的陪葬品?” “行了,你们家老祖宗还不知道是谁呢,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了……”方逸被胖子说的笑了起来,胖子姓魏,大名叫做魏锦华,而胖子的外号则是叫做金花,小的时候没少因为这外号和人打架。 不过按照胖子的说法,他们这一族的人,其实原本并不是姓魏,而是姓曹,是三国时期曹的后代,在西晋魏国被司马炎灭掉之后为了避祸,才改曹为魏,躲避到这个小山村里来的。 胖子这话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因为他们族中有一本族谱,确实能追溯到那个时期,老道士当年也曾经去查看过那本族谱,回来给方逸说山下这村子里的人,极有可能就是曹一脉的后人。 只是前些年村子里的祠堂失了一次火,将祠堂内所有的族谱都焚为灰烬,这让当时在部队里的胖子很是痛心疾首,因为他从小立志要去寻找祖宗曹的七十二疑冢,可是这一场大火却是断掉了胖子的这个念头。 第6章 祭拜 方逸师父的墓地,是在道观上行近百米的地方,这也是方山之中最为陡峭的一个坡段,海拔相对已经是比较高的了。 登上那个山坡的缓处,可以看到远处的清凉山,就像是一只蹲着的老虎一般,而东面的钟山则是像一条卧龙,再加上方山脚下的名堂水,如果被某位风水师看到,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一处上佳的风水宝地。 这处风水佳并非是方逸寻出来的,而是老道士早早就堪舆好的地方,甚至连埋自己的坑,都是老道士自己挖出来的,当真应了那句挖个坑埋自己的老话,方逸只是将羽化仙去的师父背到了墓里面而已。 “师父,我要下山了……” 站在那处长了野菊花稍微隆起的小山包前,方逸的神情显得有些肃穆,跟着老道士十多年,他早就将其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了,虽然道教修心,但面对着长眠于地下的师父,方逸仍然觉到一阵心伤。 “老道士,胖子我也来看你了……”见到方逸伤心的样子,胖子大咧咧的走了过去,盘膝往地上一坐,开口说道:“我说老道士啊,胖子和你商量件事怎么样啊?” “胖子,你要和师父商量什么事?”方逸的注意力被胖子给引了过去,师父活着的时候没见胖子商量什么事情,这都死了几年了,就算有事师父那也是无法答应了啊。 “嘿嘿,方逸,我看这地方风水不错,我想和老道商量下,等我老爹百年之后,能不能埋在你师父旁边啊?” 胖子这番话虽然是笑着说出来的,但脸上的表情却是十分认真,俗话说没吃过猪也见过猪跑,从小跟着老道士,胖子对那风水堪舆的本事也是略知一二的,自然能看得出这处位置绝佳的风水。 “这事儿,我看你还是先和魏叔去商量吧……” 听到胖子的话后,方逸不由笑了起来,说道:“魏叔今年才四十来岁,你小子就琢磨着要给他寻找墓,有本事你回家和魏叔提提,看他怎么说?” 方逸知道,胖子的父亲是村支书,虽然官不大,但却是个老员,对于什么封建信向来都是深恶痛绝的,要不是老道士医术湛,往年经常会免费给村里人行医治病,恐怕胖子的父亲早就将他给破四旧了。 “和他有什么好说的?” 果然,听到方逸提起父亲之后,胖子的脸顿时变得难看了起来,嘴里没好气的嘟囔了一句,他很清楚自己要是敢和父亲提什么风水宝地之类的话题,自家老爹一定会把家里那最的擀面杖拿出来,好好的将自个儿给修理一顿。 “好了,胖子,我祭拜下师父,咱们就下山吧……” 被胖子这么一闹腾,方逸心中的伤倒是减弱了不少,当下从间道袍下取出了那个泽如紫金一般的葫芦,拔开葫后,将葫芦里的酒洒在了师父的坟前。 “师父,这是最后一点猴儿酒了,以后弟子有钱了,去买茅台给您老人家喝……”方逸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酒洒了下去,却是急的旁边的胖子嘴角直搐,在他看来,这么好的酒洒给老道士,简直就是白白糟蹋了。 “师父,你一定要保佑弟子昌运多福啊……” 方逸没有去管胖子,在山上居住了十多年,这一旦就要下山了,说实话他心里除了兴奋之外,也是有些忐忑不安的,所以只能在师父坟前祈祷一番,希望师父在天之灵能让自己的下山之路顺风顺水。zZWtwX.CoM |